工商、农业联合发文保护西湖龙井证明商标专用权

近日,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湖分局、西湖区农业局联合发布《关于联合组织开展保护龙井茶、西湖龙井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》(杭工商西〔2012〕4号)。



    专项行动以维护龙井茶、西湖龙井等茶叶市场秩序、保护我区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的,根据统一部署,全区工商、农业部门将集中对商标印制(包装)、销售企业和西湖龙井生产流通环节开展检查和整治行动。



    通知还提出加强组织领导、准确把握政策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和加强联系沟通等四个工作要求。 


2015年12月14日 06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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